抗癌药实行零关税,有利民生发展!
时间:2018/04/17 15:32:57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物全部实行零关税。会议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且鼓励创新药进口。抗癌药零关税减轻了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使患者有更多的用药选择,为患者们带来了实在的优惠,令看病变得更加从容。这项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民生的发展,体现了国家政府对民众的关怀。
这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二是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有明显降低。
三是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对进口化学药改为凭企业检验结果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
五是强化质量监管,加强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严打制假售假。
除此以外,会议还提出将进口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加快上市速度、设置数据保护期和专利保护期限补偿、严打制售假药等有利于抗癌药的政策。抗癌药物零关税在开放的同时,也促使了国内药企提高创新能力,打破进口药的垄断,增强国内药企的竞争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的实惠。
这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二是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有明显降低。
三是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对进口化学药改为凭企业检验结果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
五是强化质量监管,加强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严打制假售假。
除此以外,会议还提出将进口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加快上市速度、设置数据保护期和专利保护期限补偿、严打制售假药等有利于抗癌药的政策。抗癌药物零关税在开放的同时,也促使了国内药企提高创新能力,打破进口药的垄断,增强国内药企的竞争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