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在线处方放开,允许第三方配送药品
时间:2018/05/02 16:29:54
五一假期前夕,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下称《意见》),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打通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全流程。
《意见》中明确表示,“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也加入了互联网医院的行列,比如“网上医院”“云医院”“未来医院”“智慧医院”“空中医院”等互联网医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意见》还提出,“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而对于医院在线开具的电子处方,大家都非常关注,担心处方会外流。
《意见》明确指出,“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这也就表明医生在线上开具的电子处方,主要面向的是与互联网医院合作的药品经营企业。
这项“互联网+医疗”的措施可以实现分级诊疗制度。对于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来说,通过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问诊后药品销售给患者,是一次从医到药的整体闭环链。
在未来的远程诊疗中,将会出现全新的市场格局。在这个新格局中,无论是医生的诊疗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都将重新审视自己,从而在市场竞争体制中表现更佳,获得更大的发展。
《意见》中明确表示,“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也加入了互联网医院的行列,比如“网上医院”“云医院”“未来医院”“智慧医院”“空中医院”等互联网医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意见》还提出,“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而对于医院在线开具的电子处方,大家都非常关注,担心处方会外流。
《意见》明确指出,“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这也就表明医生在线上开具的电子处方,主要面向的是与互联网医院合作的药品经营企业。
这项“互联网+医疗”的措施可以实现分级诊疗制度。对于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来说,通过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问诊后药品销售给患者,是一次从医到药的整体闭环链。
在未来的远程诊疗中,将会出现全新的市场格局。在这个新格局中,无论是医生的诊疗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都将重新审视自己,从而在市场竞争体制中表现更佳,获得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