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进浙江基层医保

时间:2018/05/28 15:01:49

  近日,浙江人社厅对《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通知》要求各地,根据9种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建议处方和单帖医保支付参考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将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建议处方范围内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5月22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赴中华中国医药学会,听取了专家对中药监管的意见建议。在会上,专家们对中药注射剂再评价、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以及妥善处理地标升国际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因为自从2016年3月1日,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至今,国家对于中药配方颗粒的正式文件依然没有发布。

  而地方省份却陆续发布了中药配方颗粒省级试点文件,如,广东、浙江、广西、河北、云南等十个省份。

  其中,宁夏、云南、浙江、北京、深圳等都将配方颗粒纳入了地方医保目录予以报销,而天津和山东等地依然按照饮片管理进行医保报销。

  国内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很巨大,并且还存在着增长的趋势。据资料显示,2017年国内中药配方颗粒市场销售收入已达110亿元人民币左右,较上年同期增速超过20%。

  可以预见,在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加之医保报销覆盖范围的扩大,市场规模会越来越广阔。

  各省市已先后颁布了中药饮片颗粒的政策,国家层面的规范性政策也可以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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