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开始实施专项集中采购抗癌药
时间:2018/09/11 17:09:18
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卫键委发布《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对于抗癌药降价的时间节点,各省要在今年8月底之前,出台抗癌药专项采购方案;9月底之前,全面启动专项采购工作;今年年底前,专项采购工作完成。
8月,江西省率先发布《2018年度江西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拟于近期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
江西将正式实施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用药价格,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
方案显示,专项集中采购目录包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文件涉及的抗癌药。
近日,四川省省卫生计生委出台《2018年度四川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此次抗癌药集中采购涵盖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的药品价格,将依据全国各省省级集中采购和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结果,以本厂同剂型同品规(片、粒、支)的最低省级挂网/中标价格,乘以申报包装。
数量(转换比)作为最高挂网限价,医疗机构不得高于最高挂网限价进行采购。无全国范围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的,暂纳入挂网限量采购,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自行议价采购,待有外省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时,纳入挂网限价采购。
实施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抗癌药是救命药,不能税降了,价不降,必须多措并举打通中间环节,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让群众有切实获得感,而招标采购无疑是多举措降价中的重要一环。